6月30日下午,景德镇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立耕,副主任伍枝勤、沈薇、吴光辉、周景伟、胡志荣、余乐明,秘书长冯国平及委员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文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监督咨询专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汪立耕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献血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劳动法>“五险”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在我市开展陶瓷废瓷综合利用工作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市有关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行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我市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还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2015年度七个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发挥了积极作用。